为进一步展示核医学青年工作者的风采,中国核学会核医学分会拟在2020年年会期间,对优秀青年进行表彰。本次评选采取自荐和推荐形式结合。评选按以下流程进行
一、评奖条件与评奖数量
1. 评选人员:3~5名
2. 年龄45岁以下(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3. 从事核医学相关工作5年以上;
4. 在核医学相关领域一线工作的各类人员,品行兼优。
5. 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业务,勇于探索、不断创新,在核医学医疗、教学、或科研等方面成绩和业绩突出。书面列举成绩与业绩,并具有典型证据证明。
二、递交材料
1. 推荐书面材料需经候选人科室负责人签字,均需提供书面材料电子版(签字扫描版),在2020年11月18日24:00前发送到zghxh2020@163.com的邮箱内,过期不在受理。
2. 提交的材料含:①《推荐/自荐表》1 份;②主要先进事迹(250~300字)1 份;③附件证明材料:先进事迹、获奖证书、抗疫/支边证书、基金批件、文章首页、专利证书等材料1 份,近5年时间(2015年10月1日后);④近期1寸彩色照片1 张,所有材料均需提供PDF格式电子版,并以“名字+单位”格式命名压缩打包,发送至zghxh2020@163.com。
3. 以上提交材料中,如含有签字及盖章的,均需要以扫描的方式发送电子版。
三、评选流程
推荐/自荐(等效)→形式审查→推荐候选人→评奖委员会投票选举→全国会议上表彰
四、评选时间安排
自2020年11月4日启动,上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24时。在全国年会期间予以表彰。
五、表彰与奖励
获奖人员由中国核学会核医学分会颁发证书,并通过中国核学会核医学分会在网站和相关媒体进行宣传和报道。
六、解释权归中国核学会核医学分会
2024.04.19
2024.03.15
2024.03.15
2024.03.09
2024.03.07
2024.01.31